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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金华放宽落户政策 试行居住证转户籍

2024-04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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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月23日消息,浙江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“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迁移条件的通知”,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。

  通知显示,金华市将放宽居住落户范围,本人或配偶在金华市城镇地区有合法产权住宅的,经房屋权利人同意,双方直系亲属均可以在房屋产权地址落户。

  此外,试行居住证转户籍,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,在金华市区、各县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,可以凭签注期内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在居住地公共集体户落户,鼓励各地推行居住年限金华市域范围内累计互认。

  放宽就业落户条件,在金华市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,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落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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